核四原名「龍門發電廠」,位於新北市貢寮區,為台灣第四座核能發電廠,故簡稱為「核四」。該廠興建計畫在1980年代就已提出,但因當地居民強烈反對,故蔣經國前總統決定暫緩興建。後於1992年由李登輝總統批準興建,但待至1996年3月期間才開始動工。這30多年來,歷任八屆總統任期,兩次政黨輪替,到2013年今日,其是否續建,仍為未定之數。
其中,最具爭議事件為2000年10月27日,由時任行政院長張俊雄片面宣佈不繼續執行核四預算,期間引發國內政黨間的對立。後由立法院國民黨與親民黨共同團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受理後,大法官作成釋字520號解釋,其直陳行政院應尊重立法院的「參與決策權」,若欲停止核四興建,行政院應向立法院報告並受質詢;而若立法院作成反對之決策,則行政院應從之。而在2001年1月底,立法院就以135比70票,作成續建核四決議。自此,不論民進黨政府或是國民黨政府,已連續執行核四預算達12年之久。
不料兩年之前遭逢日本福島核能危機,造成台灣民眾恐慌。加上,核四興建過程履履增加預算,造成社會各界質疑。最後,出現反核團體試圖在新北市進行核四「地方性公民投票」的連署,並擬於2014年七合一選舉同日舉行。或是公投主文以「正面表述」方式,利用公投法第30條「未達50%,該公投視為『不通過』」的規定來中止核四興建。而行政院江宜樺院長為避免核四公投的時間與大選同日舉行,以及公投主文的落於不利的地位,遂主動提出願意受公投之檢驗,由國民黨立法委員主動提出公投案,使核四公投在正反平等的基礎上競爭。
如今行政院已完成核四公投的主文,並擬交由國民黨立法委員於立法院提案,經該院同意後於年底前完成核四的公民投票。而這樣的決策模式凸顯以下意義:
一、核四的最終決策權將由台灣人民作最後決定。核四的興建爭議二十多年來風風雨雨,期間曾經停建、發生日本福島危機、追加預算與施工變更設計等等情事,確有必要以公投的方式,讓人民聽取正反意見以進行公投的決策。
二、核四的公民投票不與全國性大選同一天投票辦理,凸顯公投決策的神聖性與最後手段性。過去所舉行的六次公投,不論是強化國防案、討黨產案、入聯案與返聯案公投等等,這些公投案都與全國大選同日舉行,此致公投淪為政治動員的手段。而且該等公投的內容,皆欠缺公共政策決策的意義。而此次核四公投,將不與大選同日舉行。且其公投結果,將引導核四是否續建的決策,凸顯了公投作為民主決策機制的神聖性與最後手段性。
三、這次核四公投將在資訊充分揭露的情況下交由人民公投。衡諸前六次公投,由於與民眾切身利益不大,而且沒有民間社會團體的響應;此致該等公投在人民欠缺資訊的情形下進行投票,其公投品質令人懷疑。而核四公投目前已出現為數不少統整性、系統性的反核論述,其中亦有科學實驗佐證,且刊載於主要媒體與充斥於網路。同時,目前台電等單位,亦正積極整理正面資訊,除續建主張外,亦將針對不實論點進行駁斥。而在這樣正、反論述的激辯下,人民將獲充分資訊來進行核四公投的決策。
此次核四公投至關重大,本文期待能夠引發政策對話與資訊對話,在正反平等的基礎下,共同競逐人民與社會的支援。公投的結果不論是否續建核四,只要這個決策歷經民主與知情的洗禮,這都將是一場美好的公民教育。
作者簡介:
蕭全政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內政組召集人
王皓平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內政組進階助理研究員
(文/蕭全政、王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