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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風雨雨二十年 核四波瀾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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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波再起的核四發電廠

風光明媚的3月春末,臺二線濱海公路旁,野百合正在海岸賣力綻放。核四工地裡,戴著安全帽的工人穿梭施工,揮汗如雨,與相隔一條大馬路,遊客騎乘腳踏車的悠閒場景,形成強烈對比。而工地圍籬上的「台電與您共創未來」幾個大字,提醒過客們反思「核四」的時間到了。

核四,台灣第四核能發電廠,一座位於台北縣貢寮鄉的核能發電廠,自從1999年開工以來,圍繞它的爭議就從未停息過。台北捷運花了四千多億元(新台幣,下同),受了重大教訓之後,成為台灣的驕傲。台灣高鐵歷經十年曲折,花了約4600億,改寫台灣的生活圈。而核四,從一九九七年向原委會申請建設執照以來,一座電廠,兩次停工,三位總統,四次追加預算,歷經十二位行政院長,十六年的歲月,投入近三千億資金,卻有可能變成停建工程。

風風雨雨二十年 核四波瀾何時了?
風風雨雨二十年 核四波瀾何時了?

比之大陸,今年年初的1月份,擱置近兩年後的世界首座第四代核電站華能石島灣核電廠,在山東榮成市重新開工建設。大陸近幾年核電專案頻頻上馬,與坎坷的核四續建工程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今年春節後的2月25日,新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宣佈,核四將勇於面對公民投票的檢驗。他強調,核四公投不表示政府改變興建核四政策,而是要解決爭議,讓台灣經濟及國家向前再邁進。隔日,立法院朝野協商決議,公投結果前,核四除已發包及安全檢測工作外,暫停施工。

政令卻還未影響到核四工地的日常工作。在工地旁的一家檳榔攤裡,午休時分,幾名工人聚在一起吃飯有說有笑,暫時卸下工作勞累。當被問到公投是否影響工作進度?他們不約而同說,「那是台北的政治議題,我們還是得做啊!」「可能」沒有核四的日子,核四現場改變不大。但位在貢寮海邊的核四,極有可能成為台灣史上最曲折離奇的公共工程。

自從今年核四議題的不斷升溫,台灣電力公司已經開始設算最壞的情況。財務處忙著想,當核四變成兩千七百億呆帳的後續;電力開發處忙著盤點,沒有核四,有沒有電廠能夠接續;電力調撥處開始準備,一旦核四停建,如何與大型電力用戶協商調撥契約……

風風雨雨二十年 核四波瀾何時了?
風風雨雨二十年 核四波瀾何時了?

抗爭了二十年的鹽寮反核自救會幹部,則心情沉重不安。自救會的幹部頻上電視、或接受媒體採訪,他們很擔心公投法的門檻過高,恐怕只會讓貢寮陷入萬劫不復的地步。「政府要辦全國性的核四公投,這是不負責任的公投。」鹽寮反核自救會前會長吳文通批評。

將一個複雜、高度專業的議題,交付全民選擇。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發起人之一、富邦文教基金會執行董事陳藹玲直言,「公投看似公平,實際上卻非常、非常危險,因為前提必須要有很多的配套措施。」

當台灣政壇一如往昔,陷入陰謀算計的口水戰時,負責任的公民需往前問一個問題:沒有核四的日子,怎麼過?沒有核四,我們要承受什麼代價?沒有核四,我們該有什麼社會共識?

唯有大家都可以清楚想像未來的情境,並同意承擔這些風險,這個紛擾台灣二十餘年的爭論,才可能有一個有意義的答案。

命運坎坷的核四發電廠

從1980年台電提出興建核四計畫後,32年來,歷經八屆「總統」任期、兩次政黨輪替,,幾乎是台灣史上延宕最久的公共投資案。核一、核二、核三,平均六年就完成建廠及商業運轉,如今,前三廠都已快屆齡除役,核四工程卻仍步履艱難。

至今,核四仍是台灣社會難解的問題。為什麼難?因為核能發電的安全性,至今仍然各說各話,但2011年日本「3·11世紀大震」後引發的核災,卻讓台灣民眾為之心驚;更何況,就算核能本身是安全的,但是台電不斷發生的人為疏失,卻讓人民更沒信心。

風風雨雨二十年 核四波瀾何時了?
風風雨雨二十年 核四波瀾何時了?

台灣第四核能發電廠又名龍門核能發電廠,是台灣新北市貢寮區一座興建中的核能發電廠,因所在地名「龍門」而得名,由台灣電力公司興建營運。廠址規劃可供六部核能發電機組使用,現有兩部發電量各1350百萬瓦特(MW)之進步型沸水式(Advanced Boiling Water Reactor, ABWR)。該型反應堆型式為奇異公司與日立(奇異日立核能)合作設計日立製造之第三代核反應爐,核四為日本以外第一個使用該核能反應堆設計的發電廠。

1973年及1979年台灣分別歷經第一次石油危機與第二次石油危機衝擊,為因應石油危機後之能源情勢,政府能源政策改采「能源多元化」:一方面推展核能發電,另一方面繼續引進大容量高效率火力機組。1986年以來,政經情勢歷經40年來最大變局,如宣佈解嚴、開放黨禁、開放大陸探親、解除報禁、放寬外匯管制、引進高科技及產業結構轉變等,電力需求持續增加,但部分電源開發計畫如核四、蘇澳等,卻受環保抗爭之影響興建受阻。自1986年至1990年間,沒有大型機組加入營運,備用容量漸感不足。如遇大型機組跳機,極易造成限電之困境。至2006年起,國際化石燃料價格大漲,嚴重衝擊電業的經營環境。同時面臨全球暖化問題低碳經濟、低碳能源、低碳電力將是全球發展的主軸。台灣自產能源缺乏,面對溫室氣體減量的必然趨勢,為確保電力事業永續發展,在供給面發展低碳電力,另在需求面全力推動節約用電及提升用電效率。至此,台灣電業市場進入「節能減碳」時期。

風風雨雨二十年 核四波瀾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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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的興建計畫在1980年代便已提出,1985年5月因貢寮當地民眾強烈反對,總統蔣經國指示行政院暫緩興建。1992年總統李登輝指示批準,直到1999年3月17日開始動工興建,原計畫核四一號機於2004年商業運轉。於2000年政黨輪替後行政院宣佈停建,隨即遭立法院彈劾。於2001年釋憲後複建,計畫完成日期延至2006年。於2006年因確定無法如期完成再延至2009年,後又延至2011年。於2011年發生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後,政府決定對核四進行檢視和補強,原預計商業運轉日期延至2015年。2012年12月,台電會將追加的預算與運轉時程送入「立法院」審議。在這決議能源發展與安全的關鍵時刻,核四經常出現在大眾輿論的核心。工程進度已達93%、興建以來就問題重重的核四,未來該何去何從,似乎已到了抉擇的關鍵時刻。2013年2月25日行政院長江宜樺宣佈核四是否續建將由公民投票決定。

2000年扁「政府」時期貿然停建、百日後復工,正是造成今日問題愈加複雜的原因之一。工程愈拖愈久,代表預算的洞也愈挖愈大。核四預算的追加幅度由原本核定的1697億元新台幣,追加至2736億元新台幣,增幅高達60%。2012年底或2013年,預計台電還要再追加至少500多億元經費,讓核四總預算可能纍計達到3300億元。不過,這是否就是最後一次追加?誰都無法確定。

「核四根本是無底洞錢坑!」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痛批,核四已成世界最貴的核電廠。為什麼核一至核三可以很順利建完,核四興建拖了十幾年,仍問題百出?這個牽涉安全的大問號,很難說清楚。2011年11月,「總統大選」前的關鍵時刻,馬英九曾對核四提出了宣示:「在確認安全無虞的情況下,支援核四繼續興建運轉。」

風風雨雨二十年 核四波瀾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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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建風險

核四一旦停建,將存在哪些風險呢?

1、電力供給風險

以台灣最高瞬間尖峰用電量3300萬瓩,核四電廠兩台機組的裝機功率約為270萬瓩。那麼核四如果建成,那麼將為全台至少提供8%的電力供應。因此不論如何堅決反核,也需承認,核四停建的第一個問題是,如果我們什麼都不做,台灣缺電危機將升高。

如果核四停建,台電備用容量率將在2014年林口發電廠兩座機組退役後,降至10%以下。「過去,台電的電源開發方案,絕不會坐視備容量低於10%。」在台電電源開發處工作二十八年的處長吳明竑說。

未來十五年,林口、大林、興達港與通霄電廠,都只有機組汰換計畫,新增電源供應有限。

計畫中的新建電廠,只有核四、大潭與深澳三座,但同時期計畫退役的電廠卻有四座:協和、核一到核三廠。核四,是目前唯一已經動工的新電廠。

風風雨雨二十年 核四波瀾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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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預計於2020年陸續啟用的深澳與大潭電廠,能源局去年十二月《未來電力供需分析與規劃研究》寫道,深澳電廠因基隆民意代表與海科館籌備處反對興建卸煤碼頭,至今無法動工。深澳電廠關係到全國供電量3%。

大潭電廠預計擴建四座天然氣發電機組,則得看中油儲氣槽擴建工程的臉色。目前,中油只能確保一座機組有氣,其餘三座機組所需,依舊無著。大潭電廠關係到全國供電量六%。

吳明竑指出,如果確定核四沒有了,台電所有電源開發計畫都要加速。這需要環保署幫忙,需要地方政府幫忙,需要中油幫忙。

兩位參與政府決策的能源專家坦言,如果核四確定停下來,將面臨缺電風險。最嚴重的情況,將發生在2024年,當核一、核二、核三一號機退役,台灣電力備用容量率(備用電力容量除以尖峰用電容量)僅剩1.01%,四十八萬瓩,低於法定的15%。換言之,屆時只要任何一座發電機組故障,全台就必須限電。備容率太低,只要機組故障,就可能缺電。

根據電源規劃,未來十五年是電廠老舊機組退役的高峰期。加上,這幾年環保與地方意識抬頭,新電廠建設不易,且台電財務體質愈來愈弱,許多投資不敢做。電力供給,自然出現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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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電價風險

台北美國商會資深主管沙蕩(Don Shapiro)表示,一旦台灣核四(第四核電廠)停建,其餘核電廠也如期除役,台灣能否有可行的替代能源以符合電力需求,相當令人懷疑。

另外,美國商會在去年的白皮書即已清楚表示,「台灣沒有條件降核」,不論是何種替代能源,都將對台灣地區的競爭力產生極嚴重的影響,導致外國投資裹足不前。

報告提到,從經濟成本來看,與燃煤、燃氣電廠相較,核電成本最為低廉。目前台灣核電廠每年發電四百億度,占全台灣用電二成。如果核電以燃氣發電取代,每年成本增加約1000億元。若以燃煤發電取代,每年增加成本約500億元。至2025年,三座核電廠完成退役,完全以新燃氣機組替代發電,則每度售電成本將增加1.36元。若完全反映在售價上,則比目前平均每度電價2.79元,增加40%。以中產家庭兩個月平均電費兩千元設算,則每兩個月新增八百元,一年就增加接近五千元。

「漲電價一定要分割族群,」工研院資深督導楊致行舉南韓與加州為例,在南韓若電費佔可支配所得超過一成的家庭,政府就會補貼,務求弱勢族群生存權不受影響。加州的做法類似,約四分之一家戶,接受電費補貼。

此外,若核電廠換以燃煤電廠,其所消耗的燃煤量是相當驚人的。以燃煤電廠為例,若它的裝機八台機組,總發電130萬瓩,與核四電廠一台機組的發電量約為135萬瓩,兩者大致相當。而一個130萬瓩的燃煤發電廠一年所消耗的煤炭在300萬噸以上。其中煤渣是30%,這30%的灰是要排出去的。假設一列運輸煤炭的火車,總共掛50節60噸的煤車,即總承載量為三千噸,那麼一座130萬瓩的發電廠一年所用煤炭需要用一千量運煤的火車運送。其中煤灰也要三百多列火車運出。因此燃煤電站的灰,無論是乾出灰的方式還是水利出灰的方式,把它輸送到距離電站幾十公裏的出灰廠去儲存,這個代價成本是相當高的。而相比較而言,同樣功率的核電站,一年所消耗的燃料元件也僅25噸到30噸。僅需幾輛汽車運載就足夠了。如果以核四現預計運行的兩台機組,共270萬瓩計算,則燃煤電廠所需要的發電成本更是高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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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經濟發展風險

如果廢除核四發電廠,那麼電價上漲將可能衝擊到民生、經濟與產業,有可能導致國民生產毛額下降、產業外移、失業率上升。以前面所述,若因為停建核四,那麼電價若漲四成,則首年國內生產毛額將可能減少608億元新台幣。另外,也將加劇企業的用工成本,從而導致物價水準的上漲,直接影響民眾的生活水準。這些都無疑會給本已蕭條的台灣經濟帶來更大打擊。而政府的相應吸引台商回流政策也將遇到挫折。此外,長期的核四爭論也已經影響了股市民眾的預期。如果核四廢除,將重挫台灣股市。

以日本為例,自從日本3·11大地震,福島核電站事故以後,日本自2011年起停止了54座核能電廠的運轉,隨即出現了缺電和限電。於是大量進口天然氣彌補用電不足,從而導致當年日本國內貿易逆差逾2兆日圓。2012年,增至6.9兆日圓,而其中進口燃料成本負擔是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去年新上任的日本安倍內閣已決定重新調整零核電政策,在確保核安無虞後,逐步恢復核電廠運轉。可見,台灣如果廢除核電,勢將衝擊台灣的整體經濟發展。

4、碳排放量風險

此外,大部分國家和地區都有碳排放的指標。而台灣也像國際社會莊重承諾,將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而如果停建核四,相應的用電缺額,勢必將以煤炭或燃氣等其他高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原料加以替代。

風風雨雨二十年 核四波瀾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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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單以核四電廠廢除,替換以相同功率的燃氣或燃煤發電,則可能額外增加750至1,620萬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這將嚴重不利於台灣產品的碳足跡,從而影響到台灣的國際競爭力。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發起人陳藹玲表示,當局聲稱核電是減少碳排放量的最好方法,但台灣在擁有3座核電廠的情況下,20年來碳排放量仍增加130%,顯見此說法並不成立。然而,換個角度想,在有核電廠的情況下,台灣的碳排放量還增加了130%,沒有的話豈不更高。要經濟成長又要少排放二氧化碳,談何容易!

5、台電呆帳、全民買單風險

而一旦停建核四公投過關,那麼台電馬上面臨兩千七百億投資變成壞帳,必須立即打消的重創。截至今年一月底,台電資本額3300億,扣除纍計虧損,淨值僅剩下1917億元。換言之,如果核四停建,而國庫不能注資,台電馬上破產。

即使全民願意承擔,讓台電順利增資,但沒有核四,以天然氣、煤來發電,台灣每度電的燃料成本勢必提高。若無法調高電價,台電虧損將持續擴大。

台電電源開發處處長吳明竑坦言,這幾年,台電持續虧損,負債比逼近九成,許多該做的投資都停了下來。譬如,台北港計畫要花五千億到七千億,但此案就算提了,董事會也過不了;大潭天然氣發電機組因目前電價太低,若營運一定會虧本,報到國營會又被退回來。

「台電的弱化,是核四問題最深沉、最該考量的事情。不要忘了,台灣是孤島電網。台電垮了,沒有人有好處。」一位科技界人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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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建疑問

下面我們來看看核四續建,民眾都有哪些疑問。

1、核電廠是否安全?

核電技術

反對核四續建的理由眾多,而首當其衝的是核四電廠的安全問題。核電廠主要由鈾、鈈等核材料通過原子核的裂變反應獲取相應能量,再轉化成電能。而由於核材料本身存在高輻射作用,高輻射容易致人癌變或死亡,因而存在巨大危險性。核材料本身又通常存在漫長的半衰期,因而安全地處理核材料及核廢料,也成為了核電站安全性的關鍵。

通過上世紀70年代的石油危機,全世界掀起了建設核電站的高峰,所運用的技術即二代核電技術。而在世界現役的核電站中,大約有四百多臺機組都採用的該二代技術。2011年,日本福島核電事故中的福島核電站即為二代核電站。而我們台灣的第四核電廠,所採用的是第三代核電站技術。因而從安全性上來講,遠遠大於二代的核電站。以第三代的核電站技術AP1000為例,出現放射性物質洩漏的機率,已經達到了十的負七次方。

就以福島核電站事故本身為例,如果不是錯誤地將海水灌進福島電廠,就不會引起氫氣爆炸,從而就不會導致核物質的洩漏。因而人為的錯誤是福島核電站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選址

馬英九日前與「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座談,「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提及2011年《自然》(Nature)雜誌的文章指出,台灣核一廠「廠選」是全球最危險核電廠第3名、核二廠為第2名,因此認為台灣應該立即廢核,核四廠也不該繼續興建。由於《自然》是全球知名科學雜誌,具有相當的公信力,刊載的文章自然會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但也必須對內容有深入瞭解,才不致產生誤解。

風風雨雨二十年 核四波瀾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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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篇文章說明的是「廠選」的危險度,而不是核電廠本身發生意外的危險度,若是誤將「廠選」的危險度,當成發生意外的危險度,那真的就誤會大了。若台灣核一、核二廠意外發生的危險度,真是高居世界第2、第3名,則美國三哩島、俄羅斯切爾諾貝利核電廠意外事件,應該是發生在台灣,而不是發生在美國及俄羅斯。

台灣清華大學核工所長喻冀平針對電廠選址的原則表示,建廠是考慮地震、海嘯,曆裡史紀錄做選擇;至於核電廠距離人口密度高是普遍的現象,全球152座核電廠,都距離人口密度高的都會區只有75公裏。喻冀平並指出,核電廠旁人口高密度,代表國際專家對核電廠有信心,也代表所需的用電量大,可以就近輸電。

台電副總經理陳布燦進一步解釋,該文「廠選」的危險度的挑選標準,是用核電廠旁30公裏有多少人為指標,因為巴基斯坦有800多萬人口所以最危險,核一廠附近有520萬人,核二廠有480萬人,所以分居2、3名。儘管30千米與75千米的疏散速度、影響程度會有不同,但是參與座談成員之一提出:「學文科的人,可能腦袋比較簡單,但我們重視是人」,似乎就有點意氣之爭,試問有誰不重視人呢?

核廢料

核電廠運轉所產生的核廢料可分為乾性與濕性兩種,濕性核廢料處理系統在核電廠設計與建造時已經考慮進去,並列為發電系統的一部分。隨著核電廠的運轉,人員維修保養所需的防護衣物、汰換下來的廢棄材料,都屬於乾性核廢料,常用的辦法是裝入標準廢棄物桶中貯存,運送到貯存場。

在所有反對核四續建的顧慮中,有八成的受訪者對核廢料處理產生了顧慮!因為在所有有關的核電的安全問題中,核廢料的處置是重中之重。而如果核四運轉40年後,預計將產生24萬桶低階核廢料、2,430噸核燃料棒等高階核廢料。目前全球並無永久處置場成功的案例,近年德國、美國都發生核廢料外洩事件。那麼我們來瞭解下台灣在處置核廢料方面的進展。

風風雨雨二十年 核四波瀾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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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目前,台灣乃至世界對於核廢料的處置尚沒有完美合適的方法,然而台灣在核廢料的處理方面,事實上已經處在了世界領先的地方。

早在1971年,在第一座核電廠運營後不久,臺「原能會」便對外公佈了「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這份規則系參考國際原子能總會(LAEA)的安全標準而撰寫。2002年,台灣還將法規升級為法律,制定了《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次年還公佈了《低放射性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轉口運送廢棄轉讓許可辦法》。並在2006年由立法機構通過了《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

除了制定相關法規外,1980年,為監督全台核廢料的營運,臺「原能會」還設立了專門的「放射性物料管理處」。1992年,「物管處」升格為「物管局」。物管局除了負責規劃、督導、管制放射性廢棄物的管理、貯存、運送與最終處置外,還負責核燃料的輸入、輸出、貯存與轉讓等事宜。

在蘭嶼貯存場完工後,1982年5月19日,台灣政府第一次海上運送核廢料。

這次運送並非秘密進行,台灣各大媒體均做了公開報導。運送輪船隻能往返台電所屬廢料運送專用碼頭(明光、蘭嶼龍門及核三碼頭),第一批核廢料由臺恒生船運公司所屬的「大亞」號貨輪運輸,此後台電公司製造了核廢料運送專用船舶「電光一號」。

核廢料運抵蘭嶼卸船後,隨即送到蘭嶼貯存場所設的程式處理房內,然後開啟貨櫃取出每一廢棄物桶,並對每桶表面實施污染檢查,察看廢棄物桶有無破損、漏裂及有無污染情事發生,以及檢測輻射劑量率是否符合規定。經分類和建檔後的廢棄物桶,被送到強化水泥貯存壕溝內,以每層8桶分三層堆置。強化水泥貯存壕溝以兩座為一組,每座高4.5米,其中3米埋於地下,而廢棄物桶每桶的高度為88.2至89.2釐米,所以3層廢棄物桶的堆積總高並未超過3米,亦即低於地面。廢棄物在貯存壕溝內堆置完成,則作排水系統檢查,並覆蓋防水油毛氈以防雨水侵入,然後加蓋密封。密封後再對貯存表面進行偵檢,最後再進行各項偵測追蹤儀器的安置,並建立警告標誌及位置標識。貯存工作至此即告完成。

除了上述硬體設施外,運送路線、人員也有詳細規劃。為避免白天人車頻繁時段,有利於掌握狀況及增加運送的安全性,運送時段一般為午夜零時到清晨5時。而運送小組的成員由核子燃料專業人員擔任,運輸車隊駕駛除需要為技術優良的專業駕駛員之外,還要經過事前的輻防訓練,車隊由經驗豐富的車長指揮,以應付各種緊急突發狀況的發生。

由於在吊裝及運送過程中,難以避免對工作人員及運送路線沿途的一般居民造成少許額外輻射,因此每次運送前還會對參與運送過程的工作人員及沿途居民,進行正常及意外狀況下的輻射劑量評估,確保工作人員及沿途居民的安全。這一複雜的評估手續包含「人口密度、運送櫃數、運送櫃表面最大劑量率、運送指數、運送里程、司機與運送貨櫃中心距離、速度、居民與運送中心線最小距離、高速公路」等眾多參數。意外事故評估則包括核子燃料吊卸墜落事故、傳送罐墜落事故以及陸地運送事故等,並設計相關補救措施。

為了減少廢棄物貯存空間,台灣政府於1983年開始派研究人員赴歐洲取經,學習減少核廢料容積的技術和方法。1985年,台灣政府委託的美國核電公搜依伯斯(EBASCO)、貝泰(BECTHE)提出綜合報告,建議對可燃部分核廢料進行焚化,不可燃部分採用超高壓壓縮機處理。經過數年研究,1990年,焚化爐與超高壓壓縮機裝備成功建成,同年「減容中心」設立。1996年,台灣政府停止向蘭嶼運送核廢料後,1990年4月台電公司設立的「減容中心」起到重大作用。

臺著名核能專家翁寶山預計,2030年左右,台灣才有能力將核廢料最終處置(即完全處理,不佔用貯存空間)。目前,臺處理核廢料的流程為:對用過核燃料之管理,先採用廠內燃料池貯存,使輻射及熱經充分的衰減;然後再移至乾式中期貯存設施,經為期約50年左右之中期貯存;然後再進行最終處置。雖然減容中心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臺核廢料的減容技術也一直處於領先地位,但是由於蘭嶼貯存場已經停止使用,1996年以後台灣核電廠所產生的核廢料均暫存在核電廠內,尋找新的貯存場已經是迫在眉睫。

台灣政府曾努力將核廢料運送到境外處置,但最終因各種聲音反對擱淺。台電公司稱,「以往曾有數個國家或地區如俄羅斯、大陸及北韓等與本公司洽商合作處置低放射性廢棄物,惟到目前為止仍各有不同困難待突破」。

1995年,台電公司與俄羅斯科技中心(KI)簽訂合作意願書。雙方同意先進行先導型計畫,即先運送約5000桶廢樹脂、廢保溫材等低放射性廢棄物至俄處理及處置,待成功後,雙方再洽商運送台電公司大量低放射性廢棄物至俄處置及其他合作事項。

鑒於兩岸關係的錯綜複雜,時任俄羅斯總統葉爾辛批復:KI不能與臺官方機構簽約。因此由KI指定代理公司與台電公司簽訂。不過由於俄羅斯國內環保團體抗議,加上俄羅斯新修訂的環保法限制,最終台電公司還是未能獲取輸入許可。

據台電公司核能後端營運處相關報告透露,1997年,台電公司還與北韓政府國際商務機構簽約,預定運送台電公司6萬桶核廢料至北韓正在使用中的核廢料處置場進行最終處置。合約簽訂後,北韓政府已核發輸入許可。但是這次阻礙台電公司的是自己人—「原能會」。當時「原能會」在審查申請檔時要求北韓平山處置場預訂供台電使用的兩條坑道處置設施先完工後再審查,北韓方面表示雖然已進行處置設施施工,但因為「先完工後審查」之做法與北韓法規不符,因此臺「原能會」尚未核發輸出許可,這項合作也擱淺。

2000年,一度又傳出台電公司與北韓合作的消息,但最終因韓、美兩國出面干預,不了了之。這一年,俄羅斯下院同意處理來自台灣、西班牙、瑞士等國家和地區的核廢料,但俄國內環保團體發動示威,臺核廢料的「境外之路」最終沒能成行。

因此在島內建造新的貯存場,落實「公害選址」制度成為解決核廢料難題唯一的途徑。

早在2002年,台電公司核能後端營運處就設計了一套核廢料處置方案。根據該方案,2015年左右可以確定中期貯存場。這份方案詳細到選址、實施環境調查與環境影響評估、施工、土地取得、建造許可及相關執照申請與審查、申請核發運轉執照等各個步驟。台灣民主化後,這些步驟一個都不能少,在台電的規劃中,僅環境調查與環境影響評估,就需要26個月,取得土地需要6個月,整個過程需要10年左右。

2006年,在公害選址條例實施後,台灣政府提出了「5544」的遷移工程,並成立「蘭嶼核廢料遷場委員會」,試圖同時解決暫存在核電廠區的核廢料問題和蘭嶼無核化問題(根據臺原住民相關法律法規,蘭嶼島上的核廢料必須遷移)。所謂「5544」就是核廢料貯存場選址工作須5年,建造場址5年,將現行9萬7千多桶核廢料遷移時間須4年,蘭嶼核廢料除役與複原計畫須4年,總計耗時18年。也就是說到了2024年左右,蘭嶼才會變成「無核島」。

如今,「5544」的第一步即核廢料貯存場選址工作正在進行。經過數次篩選,台灣政府「經濟部」已經公告由澎湖東吉嶼跟台東達仁鄉列入最後公投場址。不過,民間反對聲很大的澎湖縣政府隨即採取了一個聰明的舉動,公告東吉嶼為「自然保護區」,使東吉嶼失去入選資格。

但是依「公害選址」相關法規,最終場址一定要二選一,不能只將台東達仁鄉單獨公告。所以選址作業等於回到原點,必須再邀請專家學者組成委員會,展開新一輪的評估作業,選擇另外一個候選位址。至於何時才會完成重新評估?依然無法預期。而僅存的台東達仁鄉也存在巨大爭議,由於該鄉是原住民族地區,有環保學者以及法律學者認為,如果沒有經過當地原住民族同意的話,就是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

也就是說,新計畫會比台電當年預計的2015年還要推遲一段時間。目前極有希望成為最終核廢料貯存場選址的台東達仁鄉,反對和支援的聲音都有。支援的聲音認為,台電的補償金會給當地居民帶來巨大經濟效應。大多數分析認為,像台東達仁鄉等居民經濟條件差的地方,為得到經濟利益,最終會接受核廢料。批評者認為,這種包含經濟誘因的「公害選址」機制,最終還是無可避免把公害場址都置在一些貧困落後的地方。如同過去30年的進步和過失,如何處理這個牽涉社會效率、公平和道德的核廢料難題,台灣社會仍在努力試驗中。

2、核電廠成本過高?是否存在可替換的能源?

根據綠盟提出的報告來看,核四若投入運轉,加上目前台電追加的預算、未來40年核燃料購買成本、運轉維護費、除役成本以及高低階核廢料處理費用等,至少要再花費1兆1256億元,每人平均負擔至48,000元。綠盟趙家緯表示,若政府能將這些經費投入發展綠色能源,其發電量將超過核四廠的5.3倍,並可創造4萬名以上的綠能就業機會。

「落實用電零成長,改變台灣高耗能的產業結構,帶動整體經濟。」趙家緯表示,綠盟長期主張的「用電需求零成長」方案是透過電價調整、課征能源稅等提升台灣的能源效率使用,並利用降低耗能產業的占比並增加綠色產業的就業機會,借此調整台灣的產業結構。

趙家緯還說,在檢視政府規劃的2025年電力結構發現,除了核四運轉外,政府將大量增加燃煤火力的發電量,因而溫室氣體排放量增加34%,住商總電費的年平均漲幅達5.7%;而綠盟的「用電需求零成長」方案,除了不會讓台灣人民陷入核安憂慮外,溫室​​氣體排放量也會降低38%,且住商總電費的年平均漲幅將為5.4%。

除了「用電需求零成長」方案外,趙家緯表示,綠盟期盼政府能擴大再生能源的發展,並增加天然汽電廠。他強調,未來會不會缺電在於用電需求是否被抑制,而不是用不用核電。台灣政府必須將電力需求和經濟成長脫鉤,目前日本、德國、英國、瑞典和丹麥等都已達成「用電需求零成長」的目標,但其經濟仍持續發展中。

雖然乍一看,綠盟將替代核四的希望寄託在替換的綠色能源方面,用以降低對核電的依賴程度。然而事實上,在開發新型替代能源上面,卻存在諸多問題。

「中華經濟研究董事長」梁啟源表示,隨著經濟成長和電氣化,用電量一定會增加;近幾年來台灣的用電成長比經濟成長還大;反核人士主張的再生能源之供電並不穩定,受天候影響很大。以風力發電為例,若要替代核四廠,須建4000座,西海岸200公裡海岸線已設314座,但僅能提供發電量0.3%,其他3000多座要設在那裡?不要忘記「苑裡反瘋車自救會」日前才包車北上「經濟部能源局」陳情,抗議英華威風力發電集團未獲民意即強行施工的事情發生。

近來美國因為葉巖天然氣的開發,已經成為全球發電成本相對要低的國家,東亞已經有日本進行購買葉巖天然氣的前置作業與準備,該國很早就參與美國的氣田開發,也和美國有簽訂FTA故可優先購買。然而台灣目前的天然氣採購合約相對高價,除了和印尼購買,2013年也開始由卡達供應天然氣。故而以天然氣替代核四,也應成本過高,難以實現。

在太陽能方面,台灣2012年出口的太陽能電池約為5500MW,但是本土並網的太陽能發電系統只有10MW,僅佔台灣總發電量的0.007%,未來是否有發展空間呢?據推算,如果要用太陽能取代核四廠的2700MW發電容量,以台灣的有效日照來估算,最少需要多達10GW的安裝量,才能夠達成和核四廠一樣的效益。原因是核電廠是24小時運轉,但同樣容量下的太陽能電站每日可用的日照時數,台灣卻只有4小時(太陽照射角度的關係),如果要使用追日系統,成本將更高。

10GW的安裝量,光是太陽能模組的成本就約為新台幣2400億元,加上管理、興建與土地成本,10GW太陽能電站需要的成本可觀,根據實際經驗推算,需要約一兆元新台幣,也就每100MW需要100億元。同時,每100MW目前需要的土地約200公頃,如果要建成可取代核四的10GW太陽能電站,需要的土地面積約為2萬公頃,也就是200平方公裏,相當於7.7個麥寮六輕的土地面積。不過,未來的太陽能模組系統效率會繼續提高,因此同樣容量需要的面積未來也會再減少。但台灣的太陽能電站也必須面臨暴雨、颱風等氣候考量,有效日照時數相對較少。

因此,太陽能系統在台灣的採用,可能無法大規模地全面實施,應該更積極以補助金讓許多家庭的屋頂換裝太陽能發電系統補助發電量,以及獎勵區域太陽能電站的興建,有效管理再生能源收購價格是未來可行的方向。以光伏產業發達的大陸為例,由於受到國際反傾銷的抵制,整個行業也已經受到嚴重打擊。而台灣想發展太陽能行業,勢必需要巨大的經濟成本!

當然這不意味台灣不需要設法去研究開發新的再生能源,若是可行,當然可以不再依賴核電,但是在未找到確實穩定的替代供電方式,不宜輕言廢核。實際上,今天有許多反核人士,前幾年也都是支援核四廠的開路先驅,不也就是因為核電一時之間尚難找到有效的替代方案嗎?台灣不能要經濟發展、便宜電價,卻又要在沒有明確替代方案下廢核。

其實,核四是否停建,還得等待公投決定,仍是未定之天。不過現行電力結構下,核一廠確實即將除役,屆時是否有電力缺口,以及這幾年台灣的能源政策走向,都是非常值得重新思考的問題。

如今核四工程經歷了三十來年風風雨雨的漫長路途,終於到了決定它存在與否的關鍵時刻。希望台灣社會通過此次公投,來重新審視自身的能源政策。即使公投案被否決,而對於核四的討論,也同樣激發了民眾對於自身利益的關注及對公益的熱忱。

本刊衷心希望核四能儘快有一個合適的結果,而不應成為台灣社會穩定繁榮發展的不定時炸彈。相關利益各方能切實為台灣的福祉思考及行為,而不應爲了政黨及自身利益,犧牲台灣人民長久的幸福。

反對核四的理由包括:

1、核能雖然無火力發電排碳問題,但本身的放射性影響久遠,任何風險所造成的後果可能無法挽救,故並非最安全的發電方式。

2、核四廠興建不斷追加預算,加上核廢料之存放處所難尋,與日後電廠高昂之除役成本,核電未必是台電所言最廉價的發電方式。

3、核四廠施工與發包問題重重,各項整合能力令人憂心。自2010 年起媒體也不斷披露各種問題。民眾不僅難以獲得清楚透明資訊,對政府監督把關機制也缺乏信任,讓台灣人難以安心。

4、台灣地震、颱風等天災威脅頻率高,核四廠距離人口稠密的台北都會區近,一旦發生輻射外洩事故,根本難以疏散,台灣命脈也將受重創。

5、世界已有若干國家走向非核家園,日本在311 地震後也曾一度關閉所有核電廠,台灣並非一定需要核電而無其他替代發電方案。

支援核四的理由包括:

1、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已是國際大勢所趨,也是台灣對世界的莊嚴承諾,核電是目前較經濟、無二氧化碳排放之乾淨與安全的發電方式。

2、達成非核家園涉及人民生活型態與產業結構之調整,需要相當時間,非一蹴可及,需要逐步透過推動全面減碳朝向低碳家園努,漸次達成非核理想。在此過渡期間,只有核能才能提供穩定電力來源。

3、核四停建將可能造成電價飆漲與電力不足之限電問題。以再生能源、天然氣或其他目前技術尚不成熟之替代模式發電,成本高且易受國際原物料供需與價格波動,可能影響供電穩定性或有污染環境之虞。

4、電價上漲將可能衝擊民生、經濟與產業,導致國民生產毛額下降、產業外移、失業率上升。日本2011 年停止54 座核能電廠運轉後,出現缺電限電,乃大量進口天然氣彌補,導致當年貿易逆差逾2 兆日圓,2012 年增至6.9 兆日圓,進口燃料成本負擔是主要原因。新上任的日本安倍內閣已決定重新調整零核電政策,在確保核安無虞後,逐步恢復核電廠運轉。台灣若廢核,勢將衝擊整體經濟發展。

5、核四若不運轉,將使核能電廠無法以新換舊,老舊的核一、核二及核三電廠無法如期除役,更可能會造成更大的核安風險。

(文/ 本刊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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